生活报11月14日讯 近日,记者从黑龙江省社会医疗保险局得知,省医保局日前向各省直参保单位、省直各定点医疗机构、定点零售药店印发了《关于省直医保修改工作流程的通报》,为更进一步不断扩大惠民措施效果,更进一步修改经办业务流程,经省医保局研究,要求对工作流程展开修改。一、缺席申请由过去缺席须要获取的依据(财务票据、诊断书、病历复印件、明细、处方、身份证、医保卡复印件),修改为现在只需获取审查不可或缺的材料(票据、明细、病历复印件、医保卡复印件)。
二、中止省直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每月费用明细、处方、病历等的注册申报。三、门诊注册备案时间由原本的2个工作日,现调整为5个工作日(节假日延后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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